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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書摘】


    父母親最好在孩子升上四年級之前,就為他打下基礎。以我個人的教育經驗,孩子從四、五歲開始,到小學三年級這段時間,堪稱是孩子學英語的「黃金啟蒙期」,除了讓孩子認識「英語」這種語言,也要為他的發音「定調」。


 


    如果把英語和中文都當成是一種工具來看待,「英語力」和「中文力」並非相互排斥。孩子的學習能力是很開放的,並不會因為要學好英語,就造成中文能力的萎縮,反之亦然。關鍵還是在於,家長是否為孩子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。


 


    我建議家長,孩子小學三年級之前,還可以讓他唱歌、遊戲,以輕鬆快樂的方式學英語;至於三年級之後,就得要求他要背單字、學文法,開始下苦工夫了,這時候就不適合讓孩子繼續上太「輕學習」的美語補習班。


 


    很多家長很苦惱,孩子就是對念英文興趣缺缺,該怎麼辦呢?其實,不必從「念英文」直接下手,而是根據孩子的興趣,提供他相關的英語題材,有興趣在背後支持著,念起英語來就多了些樂趣。


 


    許多家長很重視孩子的「英語力」,買了許多教材,也讓孩子去上美語補習班,但是學習效果還是不好,因為他們沒有嚴格要求孩子「練功」。學語言需要下苦工夫,再好的老師、再多的教材、再方便的學習工具,都不可能改變這個基本原則。因此,我非常講究孩子學習的「紀律」。


 


    建議家長們,就算縮衣節食,也要帶孩子出國旅遊。特別是在他上了國小二、三年級以後,每年至少要帶孩子到國外走一趟。倒不是因為到了國外,英語程度就會大幅度進步,而是要讓孩子體悟出學習英語的價值。


 


      許多人以為,孩子只能學簡單的內容,這其實是個很大的誤解。他們學習力最旺盛時,「難」、「易」的差別變得不大,關鍵還是在於教材,能否引起他們的學習興趣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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